4月22日上午,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了解到,2018年9月9日-2020年3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案件54844件,其中知识产权案件4212
提到热搜榜,互联网法院可能是个常客,判决的案子,一经发布经常冲上热搜榜,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互联网法院,顾名思义,就是集中管辖
北京互联网法院12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审理中,法院首次认定涉案短视频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认定百度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删除了涉案短视频,不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一审驳回抖音方面的诉讼请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12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审理中,法院首次认定涉案短视频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认定百度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删除了涉案短视频,不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一审驳回抖音方面的诉讼请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12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审理中,法院首次认定涉案短视频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认定百度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删除了涉案短视频,不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一审驳回抖音方面的诉讼请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12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审理中,法院首次认定涉案短视频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认定百度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删除了涉案短视频,不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一审驳回抖音方面的诉讼请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12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审理中,法院首次认定涉案短视频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认定百度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删除了涉案短视频,不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一审驳回抖音方面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