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七分钟,听清华MBA的内容课程”,因认为“清华”商标被擅用,清华大学将该课程制作者路某及其公司及播放平台“凤凰FM”网站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使用“清华”字样、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300余万元。1月9日,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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