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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伤情稳定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吗?做伤残鉴定有哪些作用?

来源:法制法律网  

1、伤情稳定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2、鉴定结果出来后,公安机关会通知当事人双方对鉴定结果进行确认,如果没有异议双方要在鉴定结果上签字。如果是打架斗殴引起的伤残,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会依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3、在一般的人身损害中,做伤残鉴定可以确定伤者伤残等级,并以此参照主张相应的赔偿,例如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6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关键词: 做伤残鉴定 伤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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