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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要给予经济补偿?劳动经济补偿金是什么?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的经济补偿怎么办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工作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什么情况下要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劳动经济补偿金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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