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资讯 > 综合 >

落马官员威胁媒体删忏悔视频!区纪委回应

来源:上海法治报  


(资料图)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青年网视频官方账号青蜂侠收到一条“神奇来电”,一位自称“姜某凡”的人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要求青蜂侠删除一条反腐警示的视频报道,并表示如果不删除,就会委托律师将该媒体诉至法院。

青蜂侠转载的视频中标注了视频来源

视频来源于中央纪委官网

经比对确认,这名在电话中自称“姜某凡”的人,是浙江温州市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姜某凡。他要求删除的视频,是三年前青蜂侠发布的《警钟60秒|他们就不怕我不收第二次》,姜某凡是视频中出镜忏悔的落马国企高管。温州市纪委监委2020年5月通报,姜某凡此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法院审理查明,姜某凡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32.13万元,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2020年7月,姜某凡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2月,姜某凡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在这段时长60秒的视频中,姜某凡讲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他们主动跟我结交,借钱给我、向我送礼,就像做生意投资一样,投的是我的权力。有投资就要有回报,他们提出各种违纪违法的要求,要我帮忙通融,也笃定我会答应,毕竟‘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实际上,这段忏悔视频来源于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青蜂侠发布的视频,在结尾处标明了来源。6月2日,记者采访了瓯海区纪委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这段视频最初拍摄的目的是为了进行警示教育,这也是各地纪委的常规做法,并没有违反规定。官网截图

狱中获得4个表扬,“建议假释”

按照通报的时间计算,姜某凡的出狱时间应为2024年年底。但据报道,姜某凡在致电媒体时表示自己已经“出来了”。姜某凡是否被提前释放?接受采访的瓯海区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姜某凡目前正处于假释阶段”。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3月的一份公示显示,姜某凡因获得“4个表扬,余259.0分 建议假释”。法院关于姜某凡假释的公示信息在和青蜂侠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中,姜某凡扬言:“你如果真的不去删除那没关系,我会告你侵犯我肖像权的,我是百分之百告你的。”对于此举,瓯海区纪委工作人员回应,区纪委方面已关注到此事,且已通过当地司法局与姜某凡本人取得了联系。目前,姜某凡还处于社区矫正阶段。这名工作人员透露,“我们已经和他沟通,认为他应该就自己的说话方式和态度向媒体道歉。”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姜某凡已经答应,会就自己沟通态度欠佳的问题向媒体致歉。

为何要删除忏悔视频?

在假释出狱后,姜某凡为何迫切希望删除忏悔视频?该工作人员回应称,“他已被假释,但家里人对他很有成见,为了缓和和家人的关系,他才希望能删除相关视频。”工作人员透露,姜某凡并非要求中纪委或省纪委删除忏悔视频,只是希望转载的媒体可以删除,以此来降低负面舆论对其回归正常生活的影响。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时,仍能在青蜂侠视频号中看到姜某凡的忏悔视频,同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浙江省纪律监察委员会官网也同样保留了该视频。贪官无权要求删除忏悔视频有法律界人士强调,法律层面上,贪官无权以侵犯肖像权为名要求媒体删除其忏悔视频。一方面,姜某凡在违法行为上构成贪污罪,其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个人权利已经受到一定限制。另一方面,侵犯肖像权有两个重要的条件:未经本人同意和以盈利为目的。其中,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的,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因此,青蜂侠不删除姜某凡曾经的忏悔视频,并不侵犯其肖像权。

综合自红星新闻、正观新闻

编辑 | 王菁

招聘公告加入我们!多岗位等你来

(详情请戳链接)

↓↓↓

往期推荐你点的每个赞和在看,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点分享点点赞点在看

关键词: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