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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借条应该有法律效力的写法是什么?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借条应该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借条应该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借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2.进行虚假的意思表示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借条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借条诉讼时效届满怎么办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法律快车提醒您,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届满开始计算,以延长即将到来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对账中有催收债权的意思,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记录,对于暂时无法偿还债务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不仅可以伤害和平,还可以掌握清欠的主动权,还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的,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方证明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自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6.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中断原诉讼时效;

7.让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人承认债权,要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

8.非诉讼主张权利,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或者向仲裁机关主张权利,可以造成诉讼时效中断。

关键词: 借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借条应该有法律效力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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